REACH報告看不懂怎么辦?
通常我們在委托的檢測機構拿到一份REACH報告后,我們往往對于報告上,或者是清單上的一些物質還是一無所知的狀態,怎么看報告,怎么分析報告這些都一知半解的狀態中。下文將簡單闡述了REACH檢測報告的標準。
物品
1.從物質被歸入候選清單開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且質量百分濃度大于0.1%,則歐盟范圍內此類物品的供應商必須向顧客提供其可獲取的充足信息;或者,應消費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內向其提供可獲取的充足信息。這類信息應保證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質的名稱。
2.從2011年開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且該物質質量百分濃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總含量超過1噸/年/公司,則歐盟范圍內此類物品的制造商或進口商必須向ECHA進行通報。
3.在2010年12月1日前歸入候選清單中的物質,必須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報;
4.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歸入候選清單中的物質,必須在歸入后的六個月內完成通報。
物質
從物質被歸入候選清單開始:
如果物質被歸入候選清單之中,則歐盟范圍內該物質的供應商必須向他們的客戶提供一份安全數據表(SDS)。
配制品
從物質被歸入候選清單開始:
如果根據1999/45/EC指令,配制品本身不被分類為危險品,但配制品中至少含有一種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且單個物質的質量百分濃度在非氣體配制品中不低于0.1%,在氣體配制品中不低于0.2%,則歐盟范圍內該配制品的供應商在收到配制品的接收者的請求時,須向其提供一份安全數據表(SDS)。
環測威(CTB)提示
歐盟對高度關注物質(SVHC)的嚴格管控,勢必提高家電、紡織、服裝、鞋業、玩具、制藥等多個行業的出口成本,雖然SVHC通報比注冊簡單很多,但儼然已成為出口商證明產品安全性的一種義務。因此,面對不斷迫近的SVHC通報要求,相關企業須加緊應對步伐。對已經確認含有SVHC或可能含有的出口產品企業,EBO測試機構建議相關企業:
1、要對照歐盟SVHC清單,了解自身輸歐盟產品的特性,檢測其中的物質含量,排除所用的物質可能被定義為SVHC的可能性;
2、要跟蹤關注REACH高度關注物質名單的修訂,加強對REACH法規涉及高度關注物質的鑒別標準的研究,根據法規要求,適時提交授權申請并提供規定的信息資料;
3、要預測歐盟今后SVHC名單的未來走向,建立完善的質量保證管理體系,在產品設計上選用環保材料,結構設計上加快產業升級,更須加大開發力度,在有害物質使用上尋找安全替代物質。您有任何問題,請聯系我們環測威。感謝!